有故事,
跟大家分享。
有个富甲一方的大财主,
放了个罪被县太爷给抓了。
县太爷为了表示自己的清白,
便给了大财主3个选择,
1.罚五十黄金,
2.罚五十大板,
3.罚吃五十斤大蒜。
财主想了想,
不想就这样拿钱出来,
所以选了吃五十大蒜。
在旁人眼中,
吃大蒜是三个刑法里面最轻的刑法。
财主就开始吃起大蒜来,
当财主吃到两斤大蒜的时候,
肚子里面好像在燃烧似的,
很难受。
财主受不了吃大蒜,
要换打五十大板。
当财主被打到二十大板就已经开始受不了,
于是最后选择罚五十黄金。
这故事很写实,
这样的事情经常都发生在我们身边,
只是没什么人去注意罢了。
你们可以想想看,
当你们遇到什么困难的时候,
是不是都像这位财主一样呢?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